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部门联动方便民工追薪
云萱

  又近年关,为了让民工们顺顺利利拿到工资,安安心心回家过年,云和法院主动与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协调,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雇主拖欠民工工资后转移变卖财产或逃逸的现象,建立了民工追薪联动机制。在协调会上,双方达成以下共识: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拖欠、克扣民工劳动报酬的,假如雇主逃逸,只要民工持有欠条、结算单等书面证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无欠条、结算单等书面证据,只要事实清楚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基本调查情况后,民工也可向法院起诉。对雇主转移、变卖财产后逃逸的,法院可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为有效追讨民工工资赢得了时间。此举进一步完善了云和法院为民工追薪开通的“绿色通道”,大大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维护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